臺北市立萬芳醫院防疫急門診 (限快篩陽性者/確診評估及開立藥物)
臺北市立萬芳醫院防疫急門診(限快篩陽性者/確診評估及開立藥物)
  • 服務對象及內容:

    • 限「年滿12歲之民眾」快篩陽性之評估確認、通報及開立藥物(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或症狀緩解藥物)。如未滿12歲之快篩陽性患者,請勿掛此診。

  • 快篩陽性確診評估方式

    • 前揭服務對象快篩陽性後,請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/檢測片(請使用衛生福利部食藥署授權或緊急授權之快篩試劑廠牌)寫上姓名及檢測日期,並配合於醫師診斷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/檢測片。
    • 病人請備妥本人健保卡及快篩陽性試劑盒並於看診時出示,醫事人員將核對病人的姓名、年齡,確認檢測卡匣/檢測片姓名與健保卡姓名相符,續由醫師進行綜合評估確認。
    • 快篩陽性評估確認之結果:
      • (一) 醫師及病人對快篩陽性結果達成共識後,醫事人員將檢測卡匣/檢測片剪掉或銷毀,並依規定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。
      • (二) 醫師及病人對快篩陽性結果未達成共識,現場將另安排醫師看診、開立症狀緩解藥物或PCR採檢。
    • 快篩陽性病人經醫師評估確認為「確診個案」,如符合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適應症條件,可依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流程或COVID-19治療用藥領用方案,於取得病人同意後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箋。

  • 確診病人開立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適應症條件

    • Paxlovid適用條件:輕度至中度、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之12歲(含)以上且體重40(含)公斤以上之病人,並有下列任一重症風險因子。
    • Molnupiravir適用條件:輕度至中度、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之18歲(含)以上之病人,有以下任一重症風險因子(不含懷孕),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。
    • 重症風險因子:年齡≧65歲、癌症、糖尿病、慢性腎病、心血管疾病(不含高血壓)、慢性肺疾(間質性肺病、肺栓塞、肺高壓、氣管擴張、慢性阻塞性肺病)、結核病、慢性肝病(肝硬化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、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)、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、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精神分裂症)、失智症、BMI≧30(或12–17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)、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(HIV感染、先天性免疫不全、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、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)、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(限適用Paxlovid,不適用Molnupiravir)。[註: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及產後婦女之臨床資料,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,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。]
    • 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不建議使用於重度肝或腎功能不良的病人,如有此種狀況須詳實告知醫師。
    • 病人如使用鼻胃管管灌飲食或有吞嚥困難,請事先告知醫師。
    • 病人如有同時服用其他慢性疾病藥物[例如:抗心律不整用藥、抗凝血劑、抗血小板用藥、降血脂用藥、治療肺動脈高壓用藥、抗癲癇用藥、治療偏頭痛用藥、鎮靜安眠藥、抗精神病用藥、抗結核病用藥、治療C型肝炎用藥、免疫調節劑、治療痛風用藥、腸胃用藥、支氣管擴張劑、治療前列腺肥大用藥、草藥(聖約翰草、St. John’s Wort)等],可能會與口服抗病毒藥有嚴重之藥物交互作用,為確保用藥安全,請務必詳細告知醫師,處方與否仍須尊重門診醫師之臨床判斷。
    • 為了您的用藥安全、珍惜醫療資源及符合國家法規,請勿重複領用口服抗病毒藥物,以免觸法。

  • 掛號及看診注意事項

    • 必備證件及物品:
      • (一) 健保卡正本(如無法出示健保卡,礙難受理)。若健保卡無照片,請另外再攜帶身分證、居留證或護照等具照片之證件正本。
      • (二) 快篩陽性檢測卡匣/檢測片(請用油性簽字筆於檢測卡匣/檢測片上,寫上病人姓名及檢測日期)。
    • 開放名額:全面網路預約制,每日提供210個網路預約名額,額滿為止。網路掛號時,請詳實提供姓名、手機號碼、地址等資料。
    • 服務時間:自 5/31 起,分成上午及下午診,每診 15 人。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服務時間,請依網站實際可預約時間為主。
      • 上午時段:
      • 001-005號,請於08:00報到
      • 006-010號,請於09:00報到
      • 010-015號,請於10:00報到
      • 下午時段:
      • 001-005號,請於13:00報到
      • 006-010號,請於14:00報到
      • 010-015號,請於15:00報到
      • (掛號序號為預約名額及分流梯次之用,非看診順序,看診順序請以現場號碼牌序號為主)
    • 門診地點: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
    • 看診注意事項
      • (一) 網路掛號成功後,看診前一天22:00以前會統一發送掛號成功通知簡訊;如欲取消看診,請自行上網取消掛號,勿任意爽約。
      • (二) 看診當天請於入口處主動出示手機掛號成功通知簡訊,供工作人員確認。
      • (三) 請於現場填寫「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性評估問卷及病人治療同意書」,完成後交予工作人員檢核。
      • (四) 工作人員檢核並確認填寫完整後,始發予號碼牌,依「號碼牌序號」依序看診。
      • (五) 由於醫師在評估病人是否適合使用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的過程必須謹慎,所需時間較長,敬請耐心等候。
      • (六) 病人如經醫師現場研判為確診,惟經評估判斷不適合使用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,依醫師臨床判斷可能改為開立症狀緩解藥物或不開立藥物。
      • (七) 此為病情狀況評估與治之防疫急門診,恕無法開立診斷證明書,如有開立證明書需求,請改掛本院實體門診辦理。
    • 所需費用:經醫師現場研判為確診,且與病人達成共識後,看診及領藥收取掛號費100元。
    • 收費方式:信用卡、悠遊卡(請務必先儲值足夠金額)、現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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